郑德义,男,1964年7月出生,1982年12月参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云南省富宁县归朝镇副镇长,党委书记;富宁县畜牧局局长;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委办公室主任;富宁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委副书记;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书记、主任;文山州移民局局长;文山州政协二级调研员。
2022年5月,文山州纪委监委对郑德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2022年11月,郑德义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3年12月,郑德义因犯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九十万元。
郑德义走上领导岗位后,在他人生字典中,“钱途”逐渐成为高频词。他不一心扑在工作上,反而迷上做生意,趋金逐利,想着法子、变着花样,疯狂“捞外快”、赚大钱,成为金钱的奴隶;他大肆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送的年节礼品礼金和好处费,金额越来越大,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的不归路,结局令人唏嘘,更值得深思、引以为戒。
私欲膨胀,从小节失守到大节不保
郑德义出生于文山州一个偏远的小山村,小时候家里人多地少、生活困难,吃了不少苦,他一心想通过勤奋读书来改变自己的命运。18岁高中毕业后,郑德义被招收到富宁县新华镇财政所工作,成了家里第一个端上“铁饭碗”、吃上公家饭的人。后来,他在多个岗位上历练,担任过乡镇党委书记,县直部门“一把手”,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2007年,在富宁县水库区移民搬迁安置项目推进艰难的时刻,郑德义被组织委以重任,负责移民搬迁工作,因为工作出色,他荣立个人二等功,被组织提拔为富宁县委副书记。几年后,他从富宁县调到文山州,成为州供销合作社的党政“一把手”,正处级领导干部。也就是在这段时间,郑德义私欲开始膨胀、贪念野蛮生长。
看到郑德义手中有了权力,一些别有用心的商人老板对其鞍前马后、吹捧奉承,部分商人老板为了能够从握有权力的郑德义手中拿到工程,投其所好、大献殷勤。而郑德义“遇钩就咬”“见食就吃”,从吃一顿饭、拿一张卡、收一个红包开始破防,逐渐小节失守,大节不保。
“王某某、周某某、郑某某……”当办案人员问及郑德义与哪些人存在不正当经济往来时,他不假思索地说出了10多位企业老板的名字。这些老板为了和郑德义搞好关系,从他手里拿到工程或获得关照,争先恐后向他送礼品、送现金、送干股。
2008年,王某某在富宁县收购和开发矿山期间,为了感谢郑德义的关心帮助,送了2万元现金。这是郑德义第一次收受“大额”礼金,他说走在路上都觉得路人用异样的眼光看过来,但慢慢地发现自己只是“做贼心虚”,也就坦然接受了。郑德义在工程款拨付、移民安置、加油站承建、房地产开发、恢复造林绿化工程项目等方面给商人老板们提供各种“协调”和“帮助”,商人老板们则以各种名头,通过现金或存款的方式源源不断向郑德义送上“好处费”“辛苦费”“协调费”“过节费”……郑德义对此来者不拒,照单全收,前前后后收受贿赂高达近700万元。他受贿的钱除了用于日常开销外,全部投入了购房炒房中。
从任富宁县委办公室主任到文山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书记、主任,文山州移民局局长,从收受2万元到100万元,从第一次的忐忑不安到后来的心安理得、从以前的半推半就到后来的来者不拒,从“做贼心虚”到“乐在其中”,郑德义完全丢失了初心、丧失了党性、迷失了方向。
“我在这几家公司持有价值470万元的干股。”“我没有出一分钱,也没有参与经营和管理。”郑德义在接受审查调查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严重违纪违法事实。在郑德义担任富宁县常务副县长的时候,他分管矿山有关工作,王某某整合锰矿需要四五百万元的资金,但是在郑德义的“协调”下,仅仅用了120万元就拿下了。为了表示感谢,王某某直接送给了郑德义220万元的公司干股,郑德义因担心被查,就以其子之名代持,也因此和王某某形成了利益共同体。
弃守职责,违规放贷造成严重损失
俗话说得好“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但郑德义却利用自己的身份、地位、权力,通过旁门左道,厚着脸皮、变着花样向商人老板们索要财物。
你不给,我就要,这是郑德义敛财的又一个把戏。
“他几次在我面前说手头紧,为了搞好关系,我被迫凑了点钱给他。”2014年初,从事路桥建设的老板杨某某,把原本应修成水泥路的路段换成了砂石路,为了能顺利通过验收,他找到了郑德义出面协调,最后通过验收。由于杨某某迟迟未收到工程款,也就未向郑德义表示“感谢”。郑德义见杨某某迟迟没有“动作”,于是反复暗示,杨某某只好拿了10万元现金送给他。其实早在2006年,郑德义任富宁县常务副县长的时候,就以修建家乡道路为名向某房地产老板强行索要了30万元现金。2015年、2018年,郑德义利用职务便利,在向工程老板袁某某介绍项目过程中,以“借”为名分两次向袁某某索取150万元,至案发前仍未归还。“她是做矿生意的,经济宽裕,而且她有求于我,一直让我给她找项目做,我根本就没有打算还钱给她。”
“李某贷款5600万元,许某某贷款3000万元,白某贷款1600万元……”“当时超过100万元的贷款都是我审批发放的,具体违规发放了多少贷款,我也记不清了。”2009年,郑德义任文山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书记、主任时,鉴于当时小额贷款公司蓬勃发展,他用社有资产成立了文山供销金合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州供销社的“当家人”、兼任金合小额贷款公司执行董事,郑德义本应严把调查关、审批关、发放关,但他无视公司章程和管理办法,未经调查和班子会决策,违规审批发放贷款,并借机收受好处。
云南某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有贷款需求,经王某某介绍与郑德义相识。2010年2月至2012年10月,郑德义先后6次违规向李某发放贷款,并以自己妹夫的名义收受李某赠予的250万元公司干股。
在贷款金额过大时,贷款人会找一些人来帮忙签订贷款合同,然后再将发放的贷款转到真正贷款人手中。像李某、许某某、白某等企业老板都是贷款额度大的需求人,也是郑德义的利益输送者。为了能够拿到企业老板们的“好处费”,郑德义在发放贷款时,不做贷前调查,不召开股东会或公司班子会,大开方便之门,签订多份借款合同,化整为零,多笔发放,从而规避了公司的管理办法。
被利益迷住双眼的郑德义一边收受借贷者送上的“感谢费”,一边多次违规审批贷款,致使多批次大额度贷款集中投在单个项目上。随着市场发展和政策调控,有些贷款投资项目相继停工,直至案发,仍有违规发放的贷款没有被追回,造成社有资金严重流失。
贪婪无度,发财美梦终是黄粱一梦
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自古当官发财两条道,而且党纪法规也有明确要求,但郑德义对此置若罔闻,挖空心思,绞尽脑汁,企图偏门捞钱、曲线“淘金”。
郑德义走上领导岗位后就瞒着组织做生意。炒房、开矿、建电站……什么赚钱做什么,先后赚了1000多万元。依旧不满足的郑德义,为了赚快钱、发大财,想到了一条捷径——放高利贷。他把手中的积蓄和向亲戚朋友借来的四五百万元全部投进了高利贷这个“大池子”。
然而,由于他对风险预估不足,放出的钱血本无归,直至自己负债几百万元。亲戚朋友见状,纷纷向他讨债要债。
为了填补“窟窿”,郑德义开始不停地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钱,向以前不怎么来往的亲戚朋友借钱。他把能借的人都借了个遍,就是交往过一两次的人,他都会开口借钱。那段时间,他一直走在“借债、被追债、躲债、还债”的路上。
郑德义每一次借钱,都会说“两三天就还,临时周转一下”“短期借用一两个月”,并且都是以“能帮忙拿项目”为由借钱。一些商人老板想着有项目可以做,甚至在借用期间没有让郑德义写借条,也没有约定利息。后来,有的商人老板看郑德义介绍的项目没有着落,开始向他催债,在反复讨债无果的情况下,一纸诉状把他告上了法院。
就这样,郑德义把自己演绎成了一个笑话。因为债务纠纷,他家里的三幢房屋被法院拍卖抵债,自己和妻子的工资卡也被冻结,同时还欠着亲戚朋友、管理和服务对象四五百万元的外债……为了躲避债务,他不停地变换居所,过着惶惶不可终日的生活。
“全家本该‘住行不愁、衣食无忧’,由于一个‘贪’字和‘越有越想有,越好越想好’的攀比思想作怪,让我陷入了‘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的深渊,我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郑德义捶胸顿足,悲痛万分。
正义绝不会缺席。文山州纪委监委在收到群众实名举报、州委巡察组移交的关于郑德义严重违纪违法涉嫌受贿犯罪的问题线索后,经初步核实,对郑德义有关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郑德义的发财美梦变成了白日做梦,也为自己伸出不该伸的手付出了沉重代价。
◆案件点评:贪多者必失
金辰
《洛阳伽蓝记》记载:后魏自太和迁都后,国家殷富,库藏盈溢。一日,胡太后赐百官负绢,要求量力自取,章武王元融和陈留侯李崇,因扛得太多而蹶倒伤踝。太后不与两人,责其空手回去。而侍中崔光只取两匹,太后诧异问之,其却对曰:“臣有两手,唯堪两匹,所获多矣。”众臣服其清廉。
这个故事告诉人们一个道理,贪多者必失,知足者常乐。
郑德义是“贪多者”中的一员。出身贫困的他通过勤奋学习,在组织培养下从基层普通干部不断进步,走上了领导岗位,然而,他手握权力却迷失方向、背弃初心,在不法商人“糖衣炮弹”的攻击下逐步沦陷,直至彻底跌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究其根本原因,就是郑德义背离了初心,没能经受住金钱的考验和诱惑,“贪多”的思想突出。郑德义也曾心怀理想和抱负,也拼搏奋斗过,但是随着职务的升迁,他变得忘乎所以,放松了政治学习和党性锤炼,在与商人老板交往时,产生了攀比思想,以致“越有越想有、越好越想好”的念头滋生,错误的思想驱使他贪占私心日益加重,开始得陇望蜀,贪欲如同脱缰的野马狂奔而不可遏制,在犯罪的道路上越滑越远、越陷越深。
手中一旦掌握权力,就容易成为不法商人“围猎”的对象,就有了权钱交易的风险,这时候一旦失去自律自控,放纵私欲贪欲,就会从不小心“湿鞋”一步步陷进泥潭不能自拔。郑德义任富宁县常务副县长后,分管国土、移民等部门,资源富集、资金量大、工程项目多,不法商人老板们利用恭维、奉承和礼品礼金、好处费等各种“糖衣炮弹”开展“围攻”,郑德义则通过出卖手中权力,为老板在介绍工程项目、审批贷款等方面提供帮助,为他们创造更多利益“回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害,郑德义也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将组织赋予的权力当作敛财的工具,为自己谋取私利,受到的必定是党纪国法的严惩,并为此付出极其沉重的代价。郑德义参加工作40年,以极不光彩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政治生命。他的腐化堕落不仅给其个人和家庭带来了灾难,也“污染”了所在单位的政治生态,令人警醒,发人深思。党员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权力,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算好人生“七笔账”,努力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始终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正确处理是与非、公与私、义与利、情与法的关系,为党和人民的事业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福建机关党建
供稿:纪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