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纪】:高校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05-21 动态浏览次数:214

为切实发挥典型案例的惩治震慑、教育警醒功效,着力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现选取近年来部分高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剖析,教育引导学校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员工以案为鉴、检视自身,筑牢防线、守住底线,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

【典型案例一】——学术不端问题:2016年8月,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副院长雷某某在Journal of New Materials for Electrochemical System杂志第三期发表题为“Application of Electrochemical Immuno-sensor Based on Ketamine Hydrochloride for the Detection of Sports Illlicit Drugs”的论文,该论文与江苏大学硕士研究生陈某毕业论文存在部分内容雷同现象,构成学术不端行为。雷某某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并被撤销教授职称、免去副院长职务。

【党纪链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职级晋升、职称评聘、荣誉表彰,授予学术称号和征兵、安置退役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称号或者其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以案自省】近年来,以剽窃、伪造、弄虚作假为代表的学术不端行为时有发生。学术研究的求真性决定了科研人员需要具有比一般人更为高尚的道德,而“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师德也要求身为教师应该为世人典范。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员工要以案为鉴,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共同营造学校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

【典型案例二】——借公务出访之机公款出国旅游问题:2017年9月,辽宁某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兼党总支副书记刘某忠借公务出访加拿大期间,擅自变更出访路线,借机游览观光;擅自增加出访地点,违规公款报销机票、住宿等费用合计9615.9元。2018年3月,刘某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

【党纪链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公款旅游或者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二)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三)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以案自省】以“借壳游”“顺带游”“搭车游”为名违规公款旅游时有发生,行为趋于隐蔽、手段翻新,是“四风”隐形变异的一个典型表现。以公务之名,行旅游之实,严重损害公务的严肃性和廉洁性,是党纪明令禁止的行为。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因公外出时,严禁擅自改变行程,严禁在公务差旅中“绕道游”“搭车游”,严禁套取集体资金报销旅游费用等“夹带私货”的公务出差行为出现,严守纪法红线。


来源: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供稿:纪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