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典案警示 高校违纪违法案例
发布时间:2024-04-17 动态浏览次数:282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室队伍,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现选取近年来部分高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剖析,教育引导学校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员工以案为鉴、检视自身,筑牢防线、守住底线,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

(一)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并收受巨额财物问题

原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彭元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并收受巨额财物。2003年至2020年,彭元利用担任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党委书记和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等职务便利,为相关企业和个人在承揽工程项目、拨付工程款、转让土地使用权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巨额财物。彭元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2021年11月,彭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彭元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某高校某教学部副主任、党总支委员张某某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2015至2016年期间,某高校某教学部副主任、党总支委员张某某作为直接参与相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教师,多次以培训考生的方式接受学生家长的礼金礼卡等共计5.8万元。在调查期间,张某某主动将违纪款退还给学生家长。张某某收受培训考生钱物与工作中所行使的公权力相冲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

违反教育部有关规定、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和2015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规定。2019年5月,张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教师学术不端问题

2022年8月,经认定,长安大学建筑学院教师许某某此前发表的论文《基于生活质量理论的中国农村聚落空间优化模式》,存在抄袭剽窃他人论文和擅自标注他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问题,第一作者兼通讯作者许某某应对上述问题负责。

此外,许某某将该论文列入其基金项目申请书中,还应对基金项目申请书中存在虚假信息的客观结果负责。经审定,撤销许某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个项目的已拨资金,取消许某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许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记过处分,撤销其教授任职资格,取消其研究生导师资格,取消其3年内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方面资格。对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责成作出检讨。

(四)违规报销科研经费问题

某高校某处处长高某某违规报销经费。2007年至2014年期间,某高校某处处长高某某利用作为项目负责人的职务便利,在其负责的科研项目经费中违规报销机票费、通信费、商店购物开支等款项合计163925.38元,在学校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中报销家人机票款、通信费、商店购物开支等款项合计64892.93元。

另外,高某某在学校给予科研项目配套的组织实施与奖励费中违规报销旅游费、个人物业费等合计204074.08元。

高某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学校财经制度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情节严重,鉴于高某某能积极配合案件调查工作,认错态度较好,依据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规定。2015年4月,高某某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和免职处理。

结语

全校广大党员干部、教师职工要始终坚持以师生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发展依靠师生、服务围绕师生、成果惠及师生,奋力开创学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永葆清正廉洁本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办好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



来源:机械学院新媒体中心       

供稿:纪委办公室